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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监督工作

李鹏就制定监督法在浙江调研时强调
2001-04-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张宿堂、卢晶 我有话说

新华社杭州4月12日电(记者张宿堂、卢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近日在浙江就制定监督法进行立法调研时指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

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随着我国立法工作取得长足的进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尽快制定监督法,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监督工作,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九届人大以来,人大代表先后提出议案33件,建议尽快制定监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监督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为此,李鹏于近日专程赴浙江进行立法调研。

4月11日,李鹏在杭州主持召开了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听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情况介绍,并与大家一起就制定监督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探讨。

座谈会上,浙江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就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情况以及经济监督、执法检查、司法评议、人大任命的干部述职评议等监督工作的情况分别发了言。

在听取发言后,李鹏就监督法在起草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征求大家的意见。他说:“宪法和有关法律已经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作了一些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与立法工作相比,监督工作相对薄弱,原因何在?另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监督,‘重大事项’应如何界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李鹏的话音刚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耀祖、孔祥有、徐志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民就以上几个问题先后谈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还对基层人大建设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李鹏边听边记,还不时插话,与大家进行探讨,会场气氛十分活跃。大家结合自己了解的情况,围绕主题,深入探讨,开诚布公,知无不言。

李鹏对大家发表的意见表示感谢。他说,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多年来,地方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比如,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许多地方已经成为一项工作制度。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实行的一法为主、相关法配合的做法就很好;又如对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加大监督力度,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对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且形成制度;还有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进行执法评议;对由地方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履行法定职责、执法、廉政勤政的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对审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违法案件开展工作监督,督促审判、检察机关运用内部监督机制纠正错案,以促进公正司法。今天大家关于监督工作的发言,充分说明浙江省人大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有益成果。

李鹏强调,根据多年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经验,人大监督权的行使应考虑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第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第三,不包办代替的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但不代替“一府两院”行使职权,而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第四,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和它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必须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谈到监督法的起草工作,李鹏说,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正在起草监督法。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大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等都有明确规定。制定监督法,就是要把宪法和有关法律关于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规定更加具体化,以便于操作。起草监督法必须认真总结地方人大行使监督权的经验。这次来杭州进行立法调研,就是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把地方人大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当然,有些做法还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探索。在制定监督法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为地方人大制定法规留有一定的法律空间。他说,我们制定法律,尤其是像监督法这样重要的法律要坚持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大家的智慧,使我们制定的法律既是党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现实生活的实际,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希望地方人大的同志根据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对监督法的制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省是国家确定的“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试点省之一。4月10日,李鹏来浙江省电力公司进行考察并听取了省电力公司的汇报,详细了解了发电市场的建设、电价竞争、电力交易及实际运营情况,为完善和修改电力法做调查研究。浙江省近几年经济发展很快,用电迅速增长,今年一季度用电量增长14.82%,出现供电紧张的情况,增加发电能力已成为促进浙江经济发展当务之急。李鹏与电力公司的同志认真探讨了在这种情况下电力市场的竞争态势。他指出,电力改革不仅要促进电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改进服务、降低电价,还必须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考察中,李鹏还到省电网调度室实地了解电力市场的报价和电力调度等情况。他不时提出问题,与值班人员和竞价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谈。

在浙江期间,李鹏在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柴松岳、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泽民的陪同下,考察了浙江省和杭州市的教育文化事业,听取了浙江省情况的汇报。

陪同李鹏考察的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侯宗宾、姚振炎、葛洪升、姜云宝、乔晓阳、吴文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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